校務發展計畫係提供學校在社會、經濟、高等教育急遽的變化與競爭中,長期發展的策略方向,並確保決策品質,將資源作有效能的運用,以達成校務發展整體目標。
本校於1900年創校於蘇州,1915年於上海設立法學院,1951年由熱心校友在台復校,除具優質傳統校風外,並堅守「養天地正氣,法古今完人」的校訓,踏實辦學。本校董事會超然,校務運作制度化,外雙溪校區及城中校區皆位於台北市的政經、文教精華動線上,在台五十餘年來本校已發展成一所科系完整、聲譽卓著的綜合大學。
新任校長劉兆玄先生甫上任即明確揭櫫本校的定位及願景:本校應成為一所具有渾厚人文氣息且富前瞻性的「教學大學」,並透過優質的通識教育課程,孕育培養具「五識」(知識、常識、見識、膽識、賞識)內涵的東吳人,成為有創新及執行力的社會中堅人才。在深入觀察本校發展的問題及與同仁充分溝通後,提出整體計畫,分為校務發展八大專案:改進教學研究案;提升語文程度案;強化通識教育案;電子化校園案;擴充空間案;加強推廣教育案;加強校友聯繫案及提升學生學習動機案。
本校九十四至九十六學年度校務發展計畫之策略規劃,即基於八大專案VS.六大校務功能之矩陣式考量。首先於九十三年九月十五日成立「94-96學年度校務發展計畫專案委員會」,由校長、副校長分任總召集人及副總召集人,依校務功能分設企劃、研究、教學、輔導、推廣與服務、校地校舍、行政及秘書等八組,各設召集人積極推動。委員會成員包括校內一級主管及百餘位教師共同參與規劃,全校一、二級單位全力投入推動,展現本校對校務發展計畫的重視與決心。
本校九十四至九十六學年度校務發展計畫書內容涵括五個部分。第一部份為計畫擬定,包括成立校務發展專案委員會、計畫運作之模式、計畫流程之擬定、計畫特色,及績效指標自選權重表;第二部分為校務發展策略規劃,內容則為在辦學的宗旨、理念與特色下,檢視內、外在環境的挑戰,擬定本校發展之整體目標、策略並及八大校務專案的介紹;第三部分為本期程年度工作要點;第四部分為校務發展經費規劃;第五部分則為計畫執行後的管制與考核。
本校校務發展計畫期冀在過去厚實的基礎上,整合資源,面對挑戰,透過全校各單位工作要點之執行,落實八大專案之預期效益,使本校校務發展創新突破,為國家社會培育優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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