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研究中心
★設立時間
本院所提之「東吳大學WTO法律研究中心」於96學年度第1學期臨時校務會議(96.10.17)討論通過,原「法學院WTO學術研究室」正式升格為校級研究中心。
★設立目的
世界貿易組織(WTO)成立以來,國際貿易相關談判議題與爭端,日益增加。WTO爭端解決機制儼然成為左右世界經濟關係之重要戰場。台灣經過多年之努力,於2002年加入WTO,獲得利用WTO爭端解決機制之寶貴機會。而台灣與各主要貿易大國之間糾紛雖時有所聞,但尚未利用WTO本身的爭端解決機制以解決各種爭端;除了政治利益考量之外,亦反應出我國政府對法律訴訟能力未具信心。
為因應我國加入WTO後的種種需求,政府於2003年在財團法人中華經濟研究院成立台灣WTO中心,建立智庫培育經濟與法律人才,深耕WTO領域。自2006年3月由本校法學院院長潘維大教授,法律系李貴英教授、高聖惕副教授與王煦棋教授承接中經院台灣WTO中心委辦:「國際經貿事務研究及培訓中心」之「建構我國在世界貿易組織下的法律諮詢支援體系」計畫,藉此機會本校法學院專業研究能量得以與我國政府設立之智庫接軌,並在WTO各項議題之談判上,提供政府談判代表事前與臨場之法律諮詢服務計畫,計畫執行迄今頗受好評。且為強化及深化此項研究能量與學校之關係,依據本校「研究中心設置與考核辦法」成立「東吳大學WTO法律研究中心」,並促使達成下列目的:
一、推動國內跨科系、跨學門之WTO研究。
二、促進各級WTO教育之推廣。
三、提供國內WTO工作者進行研究交流與WTO教育之機會與場所。
四、增進國際間WTO研究與活動交流。
透過WTO研究中心的成立,就WTO法律面之爭端解決、條文解釋、WTO協定在國內法上之效力與適用以及與其他國際協定之法律衝突等問題,從事基礎性以及前瞻性議題的研究,以期對國家做出更大之貢獻,同時亦能增加本校與國際間從事學術交流的機會。
由於政府各部門日常遇到 WTO相關問題,相當普遍,因此,以有效方式提供便利的法律諮詢服務,亦屬重要環節。透過與中經院合作之相關計畫案,針對農業、SPS、技術性貿易障礙、貿易與投資、貿易規則、市場進入、服務貿易、智慧財產權、政府採購、貿易與發展、貿易與環境、貿易便捷化、區域貿易協定及貿易與競爭等各項 WTO相關議題,結合學有專精及嫻熟國際經貿事務之專家學者,成立 WTO日常諮詢法律顧問小組,就政府單位遇到各種WTO等與國際事務相關之問題提供各項法律意見與諮詢服務。
此外貿易爭端之解決為 WTO多邊貿易機制得以發揮之重要關鍵。復以貿易爭端之處理,涉及複雜之法律攻防與規範分析,就我國 WTO爭端解決事務,建立積極有效之法律處理機制,除依各項議題成立法律顧問小組外,當我國有實際進行爭端解決之必要(包括作為控訴國、被控訴國或第三國,以及在實際進行爭端解決程序前之諮商程序),亦實際協助政府處理我國 WTO爭端案件處理,為政府與廠商爭取 WTO規範下合法應得之權益。
同時,藉由與中經院合作之計畫案,盼能達到拋磚引玉效果,將國內WTO學術研究與實務操作徹底整合,為我國培育更多更為專業的WTO人才,使我國無論是在WTO的談判,抑或是相關的爭端解決中,扮演著更重要的角色。
★研究人員
姓名 職 稱
王煦棋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中心主任)
李貴英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
高聖惕 東吳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程家瑞 東吳大學法律系兼任教授
黃心怡 東吳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王怡蘋 東吳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林 桓 東吳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何明瑜 輔仁大學財經法律系副教授
何曜琛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系專任教授
尹章華 執業律師
王冠雄 海洋大學法律研究所專任副教授
陳純一 政治大學外交學系專任教授
吳必然 東吳大學法律系兼任副教授兼協合國際法律事務所資深顧問
林清汶 中國文化大學、台灣警察專科學校講師
江念慈 聖約翰科技大學國際貿易系專任講師
★工作項目:
除與中經院合作之計畫案,將國內WTO學術研究與實務操作徹底整合外,為我國培育更多更為專業的WTO人才,WTO法律研究中心安排了堅強的師資陣容,開設『WTO專業碩士學分班』,以期培養國際觀、提升企業與個人之國際競爭力,同時作為各界人士在職進修與參加考試的準備。如「國際經貿組織法」、「國際公法」、「國際貿易法專題研究」、「WTO架構下與兩岸四地經貿法律關係」以及「環境政策的經濟分析與WTO案例研究」等等課程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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